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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學前就學年齡(年滿2足歲-6足歲),家中身心障礙小朋友若有到公私立幼兒園接受學前教育,別忘了可以申請鑑定安置,通常這部分幼兒園都會主動幫忙,由幼兒園所提出申請,但若家長想了解更多,可以到各縣市的特教資源中心網站查看相關訊息。

鑑定安置的好處:
1.申請巡迴輔導服務        2.輔具資源的申請(FM系統)         3.托育津貼

若是在學前(幼兒園)階段已經鑑定安置,到了大班時(升小一前),建議在12月初要到各縣市的特教資源中心網站查看一下新學年度的鑑定安置會議場次和時程,如果家長時間許可的話,可以到場參加會議,有相關問題都可以直接在現場詢問。

學前幼兒園大班要升小一,會有跨教育階段轉銜安置,此時會由幼兒園園方通知家長需要繳交的資料與文件簽名,程序較為簡單,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聽障類別)的話,僅須附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即可,不需再重新做心理衡鑑評估。另外園方會列印出家長意願書和鑑定安置申請表(填寫就讀國小志願),家長只需簽名交回園方即可。

全國特教資源中心

http://www.aide.edu.tw/Partners/Default.aspx

 

學前教育階段各種申請類型送件資料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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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提報疑似個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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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資料來源: 高雄市104年度第一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研習(家長研習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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