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高房價的時代,不是所有小家庭都買得起房子又或者說不想要為了買棟房子而被房貸壓20-30年,所以很多人選擇租屋。但租屋時,並非每一位房東都願意讓人將戶籍遷入租屋處,此時若遇到家中小孩要就近上學(國小一年級),就必須想辦法把戶籍遷到附近。
Claire今年即將進入小一就讀,而我們也正面臨了這個問題。我們房東因為擔心被查到有租屋之實而被課稅增加額外負擔,所以不讓我們將戶籍遷入租屋處,但因為在鑑輔會那邊跨教育階段轉銜,必須要在2-3月開會之前,就要先填志願選擇未來要安置的國小,而前提是小孩的戶籍一定要在該學區裡。當初(去年12月底),在開鑑定安置說明會時,我有到場直接詢問承辦人員,承辦人員有允諾若有戶籍問題,可以將此特殊需求在申請時提出,並附上租屋契約書,他們會幫忙安置。但等真正送件申請之後,事情卻不是這樣。原以為透過鑑輔會那邊可以幫忙安置,卻被告知若不把戶籍遷到未來要就讀的學區裡,仍會被安置到原本戶籍地的學校,所選填的志願根本沒用。為此,趕緊找里長幫忙,也透過幼兒園那邊看能否有甚麼辦法可以幫忙,里長那邊不願幫忙,還好幼兒園園長很熱心,幫忙詢問Claire班上同學的家長,有家長願意讓我們將戶籍遷入,才解決此問題。若是沒有在此時間點內解決戶籍問題,就要等到開學到原戶籍地的學區報到,再辦轉學,這樣一來一回的手續,不僅耽誤到巡輔老師的申請時程,連輔具(FM系統)租借方面也會有空窗期。
所以,建議最慢在大班時就要先確認戶籍是否在未來要就讀的學區裡,否則耽誤到第一階段的鑑定安置會議,就要等到第二階段(8-9月份)的鑑定安置再送件,會較麻煩唷!
以上是我的小小經驗談,與大家分享 !
*溫馨小提醒*
Ps.要選填就讀志願時,要先注意該學校是否為總量管制學校,若是總量管制學校的話,要注意新生入學順序如下:
(一)學生與其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總量管制學校學區內,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依下列順位分發入學;申請人數超過錄取人數時,於該順位依設籍先後錄取之:
1、在學區連續設籍滿6年以上者。
2、學生之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
3、公家宿舍配住證明。
4、足以證明居住事實之房屋租賃契約或水費、電費收據。
(二)依前款規定分發後,總量管制學校仍有缺額時,則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其餘未受分發之學生,應改分發至鄰近學校就讀。
Ps.若是要念集中式特教班,就沒有學區的問題,可直接請鑑輔會安置。但若是念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含不分類資源班),就必須要把戶籍遷到該學區內。
Ps.辦理遷戶籍,其實很簡單,如果是獨立戶的話,只需要準備遷入地的去年度房屋稅完稅證明(繳費單)和小孩父母雙方的身分證和印章,到遷入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就可以了!(因資訊化,不需要到原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出)